宁海县第九届运动会成年部钓鱼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年4月22日在胡陈乡梅山村举行。

二、竞赛项目:团体赛、个人赛

三、参赛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各大系统

四、运动员资格:

1、凡户籍在宁海县的公民(男子出生日期在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女子出生日期在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其他参照总则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单项竞赛规程与竞赛规程总则有冲突,一律以竞赛规程总则为准。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医院体检后出示健康证明。

3、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包括队员受伤)。比赛需核对队员二代身份证,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五、参赛办法: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4名(男女不限)

2、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讲文明,服从裁判,遵守比赛规则。

六、竞赛办法:

1、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规定执行。

2、运动员在上午7点前报到,到指定点凭参赛证抽签确定第一场钓区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参赛者必须佩戴本人参赛证,统一服装,在各区裁判员引领下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比赛开始前10分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3、手竿钓对象鱼限用3.6米竿一支,手竿钓中鲫鱼(小混养)限用4.5米手竿一支,线总长度为竿长的±30厘米,鱼钩1-2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钩,不准使用连体钩。

4、比赛时间一天共4场,每场时间为60分钟。

5、赛前不准试漂、测水深,赛区内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鱼护必须经裁判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入水。

6、严禁使用对鱼类有害有毒饵料及虫饵、活饵。严禁使用明胶、果冻、昆布丝等一切危害鱼的饵料。不准用手和器具打窝。

7、手竿比赛的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比赛时不得在钓位上接打电话、吸烟、喧哗。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要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结束信号发令后,应立即收竿停止垂钓,未入鱼护的鱼一律无效;在钓位等候裁判员前来记录成绩,未计量前,不准提动鱼护。

10、换位听从裁判长号令,统一抽签,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11、比赛中每场比赛开始前或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可随时检验参赛选手的钓竿及线组是否符合规定。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

12、运动员应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规则,尊重裁判,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不乱丢废弃物,剩余饵料、烟头、垃圾不得抛入鱼池中。

13、比赛期间鼓励运动员相互监督,积极、主动、及时地向裁判员举报投诉违规违纪行为,以便裁判员及时阻止和处理。尊重赛会组委会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

七、处罚规定:

(一)运动员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取消比赛成绩(资格):

1、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2、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严重违规者;

3、私自调换钓位签号;

4、以不正当的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5、故意锚鱼、挂鱼;

6、同一场比赛第二次违规;

7、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作弊者;

8、私藏鱼获或互相窜鱼者。

(二)运动员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当场比赛成绩3分:

1、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

2、非比赛时间有意线组入水;

3、钓饵不符合比赛要求或在比赛过程中交换饵料;

4、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未入护的鱼入鱼护者,罚尾数鱼2尾、重量鱼罚最大尾1尾;

5、不随区统一入场或换位,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

6、比赛时在钓位上接打电话、吸烟、喧哗;

7、故意伤害鱼类;未计算成绩前提动鱼护;

8、钓钩到漂座长度不足70公分。

(三)运动员违反其他比赛规则行为的,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罚当场比赛成绩3分,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四)赛程中或赛后经监控录像查出违规者,追加处罚。

(五)违规情况特别恶劣的,将通报批评,并计入本次赛场黑名单。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1、比赛录取团体前八名,个人前八名,如不足八名则按实际参赛数录取。。

2、团体、个人前八名积分均按9、7、6、5、4、3、2、1计入团体分,团体前八名颁发奖牌,获团体、个人前三名者奖金、银、铜奖章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到、报名时间:

1、各单位的报名单必须采用电脑打印,并符合报名单填写要求,一式二份(盖公章),报名单必须在比赛前15天上交到县体育局群体科(联系),同时上交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镇(乡)医院的出具的健康证明。报名后,报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2、各运动队报到时间、地点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宁海县第九届运动会成年部钓鱼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备注

1

2

3

4

联系人:联系

注:该报名表于4月11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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